职工之家

血防宣教

时间:2015-06-17 作者:党群 编辑:党群

 

为配合长江委血防办开展的2015年血防宣传日系列健教活动,根据(血防[2015]5号文)《关于开展2015年血防宣传日系列健教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现将有关血防基本知识传送给大家,旨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血防观念和自我防护意识,切实落实疫区涉水作业的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或杜绝血吸虫病感染及急性感染的发生。(编者)

一、血吸虫病基本知识

血吸虫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和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传染病,在我国流行已有2100多年的历史,主要流行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云南、福建、广东、广西等1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2011年,我国12个血吸虫病流行省(市、自治区)中,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已达到传播阻断标准,以山丘型流行区为主的四川省和云南省(山区2省)以及湖沼型流行区为主的江苏省已达到传播控制标准,其余以湖沼型流行区为主的安徽、江西、湖北、湖南等4省已达到疫情控制标准。

截止2011年,全国实有钉螺面积372664.10hm2,主要分布于安徽、湖北和湖南等省。全国估计血吸虫病病人286836人,其中晚期病人30028人,急性血吸虫病病人3例,较2010年的43例下降了93.02%。应该引起重视的是,今年3例急血均为湖区疫情控制省感染后由传播阻断省上报的国内输入性疾病。因此,为保证急性血吸虫感染疫情的监测质量,防止达标后疫情回升,湖南、湖北、江西和安徽4省应进一步加强急血防控工作力度病开展督导。

致使人、畜得病的血吸虫有埃及血吸虫、曼氏血吸虫、日本血吸虫、间插血吸虫和湄公血吸虫等5种。在我国流行的是日本血吸虫,其生活史包括成虫、虫卵、毛蚴、胞蚴、尾蚴和童虫6个阶段。尾蚴一旦与宿主的皮肤接触,10秒钟即可侵入宿主皮肤。

血吸虫病的流行由以下5个环节构成:①传染源排出虫卵;②虫卵在水中孵出毛蚴;③毛蚴浸入中间宿主-钉螺;④毛蚴在钉螺内发育,逸出尾蚴;⑤尾蚴感染终宿主-人、畜等哺乳动物。

构成血吸虫病传播和流行因素有三个:一是要有传染源(病人、病畜)散布血吸虫卵;二是要有传播媒介,必须经过中间宿主-钉螺来传播;三是要有易感人群,接触“疫水”(含血吸虫尾蚴的水称疫水)而发病。

一年四季都可能感染血吸虫病,以410月发生感染的机会最多。一般来说,急性血吸虫病感染以夏季最为常见,尤以610月多见。

血吸虫病可分为急性、慢性和晚期、异位四型。概括来说,急性患者出现发热、尾蚴性皮炎、腹痛腹泻、咳嗽、肝脾肿大等症状,发热是急性血吸虫病的主要症状,也是判断病情的一个重要依据;慢性患者可有腹痛、腹泻、全身乏力、贫血;到了晚期,患者肝脾肿大,常有腹水,形成“大肚子”病。凡虫卵在门静脉及分支以外血管所属脏器内沉积所引起的病变,称异位血吸虫病。

二、血吸虫病预防与治疗

感染血吸虫病的主要方式有生产和生活接触疫水,为防止和减少血吸虫尾蚴感染的机会,可采取如下措施:

(一)集体防护措施

1、改造自然环境。

2、改进生产方式。

3、改革生产工具和改进操作方法:经常在水上生活和作业的人,应尽量做到以工具代替下水生产。

4、减少接触疫水的人数: 尽可能压缩生产接触疫水的人数,尤其是易感人群,在进行抢险、清障、修堤时,要进行合理分工,尽量减少下疫水的人数和接触疫水的时间。对非生产性接触疫水的人要劝阻。

5、杀灭水中尾蚴。在感染性钉螺多,因生产、施工、防汛抢险等必须下水的地方,应在下水前用药物杀灭尾蚴,防止大批人群感染,甚至急性感染。杀灭尾蚴的药物和用量:生石灰,每10 m3量施用3kg10-20%的六六六乳剂,每平方米水面喷洒10ml;氯硝柳胺,每立方米水用2g

6、建立安全带。湖沼地区工作站点、居住地周围内,灭光钉螺,使居民点与有螺地带之间建立一条安全带。对暂时难以消灭的易感地带,要作好“此地接触血吸虫病疫水危险”的标志,以避免误入接触疫水感染血吸虫病,设立防护监督岗。

7、消灭重点区钉螺。

(二)个人防护措施

1、尽量避免或减少接触疫水:在不得不接触疫水的时候,可以穿带防护用具或涂抹防护霜防止血吸虫尾蚴侵入人体。

2、穿戴防护用具:如缠布绑腿、穿长统胶鞋、下水裤等,可阻止血吸虫尾蚴侵入人体;使用以1%的氯硝柳胺浸泡的血防衣裤、手套、袜子、绑腿等,防护效果更好。

3、涂擦防护药物有:皮避敌、防蚴霜、苯二甲酸二丁酯乳剂和油膏等。药物的防治效果多数只能维持4小时左右。如下水时间长,应增加涂药次数。

4、口服预防药物青蒿琥酯:

用于整个血吸虫病感染季节的预防:使用者于感染季节开始,接触疫水后7天口服首次6 mg/kg(成人3片),以后每隔15天服药1次,直至感染季节结束,并于未次服药后7天再服1次。本方案适用于在疫区长期接触疫水的作业人群。

用于中短期接触疫水人员的预防:① 接触疫水1个月以内者,于接触疫水后7天口服青蒿琥酯6mg/kg,以后每隔7天服1次,脱离接触疫水后7天再服一次;如接触疫水持续时间不到7天,则于首次接触疫水后第7天服药1次,第14天和第15天各服一次,共3次。② 接触疫水1-2月者,于接触疫水后第7天首剂青蒿琥酯6mg/kg,以后每隔7-10天服药1次,脱离接触疫水后7天再服一次。③ 接触疫水3个月以上者,于接触疫水后,每隔7-15天口服青蒿琥酯6mg/kg,脱离接确疫水后7天再服1次。

禁忌证:早期孕妇禁用;有心、肝、肾疾病,药物过敏史和血液病患者忌用。

用药注意事项:为确保用药安全,以餐后服药为宜,且不在高空和水上作业现场服用。如与吡喹酮联合使用,必须在服用吡喹酮后5-7天再服用本药。

5、安全饮用水:

在流行区,不论是湖沼地区还是山丘地区,人们因生活饮用疫水而感染血吸虫病的情况较为普遍,要切实做好安全饮用水。

① 开挖水井:饮用井水,不仅可以防止血吸虫尾蚴感染,还可以预防肠道疾病的传播。

② 分塘用水:要饮用没有钉螺的塘水。一定要采取措施灭光钉螺,并做到饮用水应分开,保持饮用水安全、卫生。

③ 河心深处汲水:尾蚴一般分布在水表面,船、渔民用水可采用河心深处汲水方法,以减少感染。

④ 杀灭尾蚴,减少感染,杀蚴方法如下:

加热:将水烧热至60℃以上即可杀死尾蚴。

药物杀蚴:主要药物有漂白粉、碘酊、生石灰及氯硝柳胺等。

(三)药物治疗

吡喹酮是目前唯一用于治疗日本血吸虫病的药物,且不良反应轻和疗效高,在血吸虫病防治中起着重要作用。

急性血吸虫病:治疗急性血吸虫病的吡喹酮用量,成人总量一般采用120mg/kg体重(儿童140mg/kg),6日疗法,每日剂量分3次服,其中二分之一剂量在1天第2天分服完,其余二分之一剂量在第3-6天分服完。

慢性血吸虫病:常用疗法有两种:①常规的治疗方法为成人总剂量60mg/kg体重(儿童体重不足30kg者总剂量可加至70mg/kg),2日疗法,每日量分2-3次在餐间服,体重超过60kg者不再增加剂量,仍按60mg/kg服药。②在疫区大规模治疗中多采用成人总剂量40mg/kg体重1日疗法,总剂量1次顿服或分2次服。服药期间或服药结束后3-5天内,应注意休息,减轻体力劳动,避免高空和水上作业。

晚期血吸虫病:近期粪便孵化阳性或直肠镜检获活卵或近期变性卵,或距末治疗3年,环沉率仍≥3%的晚期血吸虫病病人,均需进行病原治疗。对大多数肝脏代偿功能良好的晚期病人,可用2天疗法总剂量60mg/kg。对年老、体弱、肝功能均较差或有明显夹杂症的病人可用3天疗法总剂量60mg/kg6天疗法90mg\kg。对有腹水的晚期血吸虫病人应在腹水消退并稳定在半年以上腹水未起,或近期内有上消化道大出血在停止出血半年以上,且无明显消化道症状,可用总剂量为50-60mg/kg2天或3天疗法。

早期治疗血吸虫感染 主要用于在血吸虫病流行地区防洪抢险接触疫水的人群, 以防止急性血吸虫病和减低感染率。其用法为接触疫水后1个月,口服1剂吡喹酮40mg/kg,若持续接触疫水,则每个月服吡喹酮40mg/kg,脱离接触疫水后2个月再加服1剂吡喹酮。

三、血防健康教育

健康教育是控制血吸虫病的重要措施之一,其目的是提高人群的卫生知识水平,改变不良卫生行为,增强自我保健意识,提高健康水平。血防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是流行区的干部和群众,血防健教内容的针对性要强。如对领导,重点是宣传血防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血吸虫病对人民生产、生活的严重危害;对基层卫生人员则进行血防业务知识的指导;而对群众就介绍血吸虫病的基本常识、危害性及个人防护等。知晓血吸虫病可防可治不可怕,不防不治危害大的道理。

四、血吸虫病的防治方针、原则、重点、策略

预防为主是我国传染源防治的总方针。血吸虫病的防治工作应当遵循这一方针。血吸虫病的预防制度是建立完善的血吸虫病防治体系的基础和关键。

国家对血吸虫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联防联控,人与家畜同步防治的工作原则,重点加强对传染源的管理。

血吸虫病防治重点,即加强对传染源的管理。被血吸虫感染的人、畜是血吸虫病的主要传染源。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病人、病畜的粪便直接入水,是造成血吸虫病传播的关键环节,解决未经无害化处理的人、畜粪便下水、下田问题,是解决主要矛盾,是“治本”的策略,是控制血吸虫病传播的有效措施。

我国血防新策略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综合性控制策略。新策略的主要措施是:加强粪便管理;加强家畜管理;结合农业、水利、林业建设项目;人畜查治病、健康教育、易感地带药物灭螺等重点突出、简明扼要的宣传教育,正确传达知识信息。

五、水利血防主要技术措施

水利血防是结合水利工程建设,以环境改造灭螺为主的血吸虫病防治措施。水利血防的主要任务是:遵循水利结合灭螺的原则,将水利血防工程纳入相关水利规划;结合河流综合治理、人畜饮水、节水灌溉、小流域治理等水利建设项目,同时考虑血防设施的建设,一并设计,一并施工;对已建水利工程,根据需要进行整治改造,增补必要的血防措施。最终达到改善疫区水环境状况,阻止钉螺扩散、有效控制血吸虫病蔓延的目的。

血吸虫生活史的许多阶段都必须在有水的条件下完成。血吸虫中间宿主——钉螺的生存、分布扩散与水密切相关。

钉螺为水陆两栖淡水螺类,孳生地区1月份平均温度在0℃以上,年平均温度在15℃以上,全年降雨量在750mm以上。因此其四至分布,最北至江苏省宝应县(北纬33015,),最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玉林(北纬22037,),最东到上海市南汇县(东经120051,),最西是云南云龙县(东经98041,)。钉螺分布的高程,最低接近于0m(上海市),最高为2400m(云南省)。我国钉螺寿命一般为一年,有的可达23年,感染钉螺(阳性钉螺)的寿命为一般仅为36月。

钉螺主要生活在杂草丛生的江湖洲滩、湖汊、河岸水线上下、稻田进出水口、沟渠等处。江湖洲滩一般每年都被洪水淹没,滩地肥沃潮湿、杂草丛生、有利钉螺孳生。但由于滩面广阔,形成过程中地形有高有低,根据滩面高程不同,淹水时间长短不同,钉螺分布也有所不同。一般一年水淹时间8个月以上的滩地未发现钉螺,淹水日数极少或不淹水的一般也未发现钉螺,淹水2.55个月的洲滩钉螺较多。

根据钉螺孳生环境,可分为水网型、湖沼型、山丘型(丘陵和山区)三种类型。钉螺的远距离迁移和大面积扩散主要是依靠水力输送。水流输送钉螺主要有三种方式:水面漂浮输送、推移输送和悬移形式输送。

水利血防技术措施分为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工程措施主要是结合堤防建设、灌渠涵闸改造、河道洪道整治、人畜饮水和小流域治理等水利工程,改造钉螺孳生环境,阻止钉螺沿水系扩散,减少人群感染血吸虫病机率。

水是血吸虫病传播的重要环境,钉螺是血吸虫唯一的中间宿主。水利血防主要是结合江河综合治理、节水灌溉、人畜饮水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水利工程,改变钉螺生存环境,防止钉螺孳生扩散,从而达到减少人群感染血吸虫病机率的目的。水利血防主要措施及其作用如下:

1)河道护坡、渠道硬化灭螺。在进行防洪、河道治理或灌区建设、改造时,对河道或有螺渠道采用混凝土或其他材料衬砌,使钉螺无法生存和繁衍。

2)隔断灭螺。在堤防外侧修筑护堤平台,覆盖堤脚和部分堤坡。结合筑台取土,一般形成宽35m、深2m的隔离沟,沟中常年淹水(每年至少持续8个月),从而隔断和杀灭钉螺。

3)抬洲降滩灭螺。将江河(湖)中滩地高程降至常年水位以下,岸边洲地抬高至无螺分布的高程以上,使钉螺无法生存和繁衍。

4)涵闸设沉螺池灭螺。在易感地带涵闸的闸口处修建沉螺池,使经过沉螺池的水流流速骤减,当钉螺随水流进入沉螺池时,沉淀于池底,防止钉螺向渠道扩散,池内钉螺用药物杀死。

5)中层取水。根据钉螺主要分布在河岸常水位线上下1m范围内的习性,将引水涵闸的进水口底板高程置于当地最低有螺分布高程以下23m,避开有螺水层取水。

6)人畜饮水工程。采取建水厂、修蓄水池、打井等办法,解决疫区人畜饮用水安全问题,减少生活中接触疫水的机率。

7)小流域治理。通过结合小型塘堰整治、坡面水系工程等小流域治理措施,改善疫区人居环境。

长期以来,各级水利部门在血吸虫病流行区进行水利工程建设时,坚持“疫区优先治水,治水结合灭螺”的工作方针,使疫区水利工程在发挥水利功能的同时,对血吸虫病的防治起了重要作用,并积累了成功的经验。

根据《全国血吸虫病综合治理水利专项规划报告》中水利行业血防规划内容,长江委水利行业血防建设内容分为工程措施、非工程措施和水利血防机构能力建设3个方面。其中工程措施包括改水工程、改厕工程和环改工程;非工程措施包括定期对疫区的水利职工查病、治病、防护和应急处理、以及健康教育等;水利血防机构能力建设主要包括监测能力建设、管理和信息能力建设、科研能力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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