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游局职工住院医疗补充保险内容
为减轻职工住院期间医疗费用,我局参加了由南京主市总工会主办的南京市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具体内容如下:
一、职工住院期间二次报销待遇:
1、起付标准至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个人自付部分的70%;
2、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以上个人自付部分的20%;
3、按住院 (含计划内生育)每天给予20元补贴,累计支付不超过600元。承保人在一年责任期内累计支付总额不超过5000元;
4、异地参保职工住院后将所有发票后先到市医保中心报销后再凭结算单和发票复印市总工会报销。
二、以下情况承保人不予承担医疗费和住院补贴赔付责任:
1、参保人在参保前或20天免责期内的;
2、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及其它各项费用;
3、参保人各种不诚信行为;
4、起付标准以下部分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