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参加了由长江委财经局组织的“2015年政府采购培训”。培训日程为期2天,10月28日报到,10月29-30开展培训。
此次培训由财经局张先华副局长主持,主要邀请水利部预算执行中心俞欣处长,长江委财经局刘静等相关专家主讲。
俞欣主要对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的关键内容进行解读,并且强调了进一步加强批量采购管理工作,对批量采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阐述。
刘静主要针对长江委政府采购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剖析。
1.政府采购计划申报;
2.执行批量采购的规定执行情况;
3.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方式;
4.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在央采网上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示。
通过培训学习,我对刚刚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今后在政府采购日常工作中明确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动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做好本单位的政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