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组对九江水环境监测分中心人员进行现场采样考核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落实<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主要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2018年全国水利系统水质监测质量管理监督检查和能力验证工作,8月20日至24日,部水环境监测评价研究中心派出专家组对长江下游水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进行水质监测质量管理监督检查。长江委水文局副总工程师张明波、水文下游局副局长韦立新等陪同检查。
专家组按照《水质监测质量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定办法》等七项制度规定,认真检查了中心质量管理制度建设、水质监测人员岗位技术培训和考核、常规质量控制、省界缓冲区等重点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大型水质监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水质自动监测站质量、实验室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情况。8月22日,专家组对九江水环境监测分中心进行了全面检查,对监测机构人员进行了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操作考核。
在检查总结会上,专家组认为,近年来中心重视水质监测能力建设、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通过各项资金安排,配置了较先进的仪器设备,改善了实验室环境条件,建立了实验室废水处理系统,中心检验检测能力有所提高;中心与地方环保部门共建共管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效果良好;中心检验检测人员整体技术水平较高,能较好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水质监测工作。
对于需要改进的方面,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专家组提出的建议认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