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至8日,长江下游水环境监测中心开展了水质采样工作。
按照生产任务,长江下游水环境监测中心本年度共承担24个国家重点水质监测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较2023年新增4个断面。为保障监测工作顺利开展,中心采样人员前期已对新增断面进行了现场察勘,依据《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等技术规范要求,完成了监测断面的布设,于本月开始进行采样、分析工作。
采样人员分组协作,根据环境条件分别采取船只采样、涉水采样、无人机采样等方式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