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7〕63号)公务卡结算相关规定、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和合理运用,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财务科及时与建行进行联系,敦促加快公务卡办理进度。建行工作人员于8月6日下午到水文下游局为职工办理公务卡提额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