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长江委水文上游局工会到下游局就职工医疗保险、医疗费用二次报销等事宜进行调研交流。
座谈会上,下游局党群办公室相关人员详细介绍了南京市职工医疗保险、南京市总工会职工康惠医疗互助保障等相关政策,解读了《水文下游局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办法》《水文下游局职工医疗费用二次报销实施办法》。据了解, 2014年,下游局医药费管理方式成功转换,全员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实现了医药费用由单位承担转变为社会、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同时,为职工办理了意外伤害、计划生育、工伤等相关保险。2017年,为减轻职工看病的经济负担,下游局对职工门诊、职工住院在医保范围内自费用药部分实行二次报销。上述保障措施实施以来,运行效果良好。
会上,双方还就工会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