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着眼于新的形势任务,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党的各级组织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各级党委和纪委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
水文下游局党委下设9个党支部(含1个离退休党支部),党组织关系具有双重管理特色,既按行政隶属的垂直管理,也按党员工作地点的属地化管理,局党委既受水文局党组的管理又受南京市农工委管理,九江分局党支部既受下游局党委的管理又受江西省九江市水利局党委管理,大通水文站党支部既受下游局党委的管理又受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梅龙街道工委管理,地域的不同、管理的差异,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对党员干部的影响、社会上存在的一些前沿矛盾对党员干部的影响也不尽相同;加之近年来国家对水文基础设施、设备等的投资越来越大,廉政风险也随之增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越来越重要,亟待在基层党组织中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完善责任链条、严格责任兑现,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为此,我们党委一班人要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廉政工作早研判。坚持局党委每年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学习中央、上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部署,正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听取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总结经验、找出不足、持续改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做到管党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一同考核。召开年中专题会,听取各单位(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汇报,听取纪检监察人员在执行重大节假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检查、日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财务账目审查等的检查报告,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并进行集体约谈。坚持每两周一次工作例会制度,加强各单位(部门)工作联系与协调,共享各单位(部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及管理等工作信息,保持信息畅通,形成整体合力。
学习教育再提高。认真落实水文局学习制度,制定年度局党委中心组(扩大)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制定局属党支部月度学习计划,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党委中心组、各党支部按照学习计划、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注重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强化宗旨观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注重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开展警示教育,进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落实主体责任不严案例的通报教育,发放《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选编》、《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学习材料,以先进榜样为标杆,坚持典型引路;以反面典型为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知底线、明红线,心存敬畏、心有戒尺。
完善制度立规矩。坚持以制度宣贯、制度评估、制度完善来推进制度建设,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近年来,局党委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要求、结合实际进行查漏补缺,修订完善了水文下游局《党委议事规则》《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关于实行谈话提醒制度的暂行规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了《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关于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抓早抓小”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章制度。逐步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部门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建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体系;进一步理顺了工作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要求,以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局务会、基建领导小组会、工作例会等会议形式,将有关事项做到会前沟通,会上集体研究决定,会后严格执行,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
关口前移重防控。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深入推进水利行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水利行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水文管理分册)和水文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局党委结合工作实际,对廉政风险进行分析和研判,全面梳理了下游局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工作流程,重点对下游局、局班子成员、副总工、局属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重点岗位责任人等重要岗位进行风险排查,确定风险等级,细化防控措施,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制定风险防范措施,修订完善编制了《水文下游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努力做到事先有防范、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追责。在做到事先有防范的同时,纪委、纪检员对基建项目“四制”落实情况、招投标过程、资金支付进度及竣工决算等关键流程进行跟踪监督;加强了物资采购、对外委托合同等的洽谈确定过程的监督,加大对车船维修保养、油料消耗、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撑材料及支出的检查,发挥财务检查预防、查错、纠弊的功能,加强了检查成果的综合应用。
分解责任抓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基层党支部要肩负起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意识;纪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勇于执纪问责。落实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是分管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与业务工作同考虑,同部署、同实施;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分管范围内是第一责任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定期研究、定期布置、定期检查、定期报告。年初,局主要领导与局属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局属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传导链条。
抓“早”抓“小”重约谈。违“法”先破“纪”,破“纪”先违“规”。从水利系统内或系统外被处分的干部身上可以看出,他们从“小错”酿成“大祸”,往往是“小错”没人提醒,如果能够早拉一把、早挡一关,就不至于越陷越深。所以,在“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设置带电的警戒区,通过“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加大谈话函询力度,通过层层设防,强化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做到有苗头就提醒、有倾向就纠正、有反映就处置。党委和纪委要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但凡听到或发现有违规违纪的“风声”,就一定要去下一场谈心谈话的“及时雨”,真正做到“听风下雨”,做到真红脸、真出汗,才能充分发挥治病救人的效果。谈话前,要针对具体人和事,理清问题线索的具体内容和主要脉络;谈话函询中,要从教育警示党员干部的目的出发,注意方式方法,体现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依规依纪从轻处理;谈话函询后,要跟踪掌握被约谈函询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敦促各项整改措施得到积极落实;要建立谈话函询台帐,限时整改、跟踪问效。
三级联考严追责。三级联考是指水文局党组、南京市委农工委对下游局党委落实“两个责任”清单情况进行考评,下游局党委对局属各党支部进行考评,党支部对所管理的党员进行考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向党委述责述廉,集中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由党委成员进行现场测评。考核中要把主体责任考严、考实、考准,把落实主体责任与完成中心任务情况有机统一起来,对做得好的党组织要通报表扬,对工作做得不够、问题较多的党组织,发出问题清单并限期整改。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优罚劣、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没有履行好领导责任而导致分管的单位(部门)、人员违法违纪的责任人,要严肃责任追究,敢于碰硬,敢于动真格,坚持“一案双查”,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切实增强落实责任制的严肃性和威慑力。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落实“两个责任”使命光荣、任重道远。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部署,正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用担当诠释忠诚,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推动水文下游局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