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水环境监测中心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复查评审
时间:2011-11-17
作者:蔡璇
编辑:蔡璇



我水环境监测中心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复查评审 我水环境监测中心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复查评审 评审会 中心主任刘开平、总工韦立新(左二、左一)在检查现场 专家在现场检查 长江委水文局长江下游水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11年11月16日通过了国家计量认证复查评审。 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办实函[2011]143号第20号文和水利部计量办公室国认水正字[2011]17号《关于国家计量认证复查评审的通知》的计划安排,由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和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5位国家级评审员组成评审组对该中心进行复查评审。 评审组组长冯惠华主持了11月14日的复查评审会。中心主任刘开平向专家组介绍了该中心基本概况和按照国家计量标准运作水环境监测职能的过程。中心水质泥沙分析室主任李志亮向会议作了工作汇报。 评审组抽查了仪器设备、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查阅了其它相关的技术档案和记录;采用盲样考核形式在中心进行现场操作考核,评审组还通过听、问、查、看、考等多种形式,检查了中心管理体系运行的持续有效性,以及与评审准则的符合性。通过检查和考核,均符合要求并通过了复查评审。 复查评审结束前夕召开了总结会,会上,水文局副总工陈松生要求中心要按照复查评审组的评审意见进一步完善人力和器材资源的配置,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水环境监测的能力和水平。 长江委水文局长江下游水环境监测中心有关领导陆俊、韦立新等参加了总结会。(蔡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