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游水文

大通水文站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时间:2007-06-01 作者:沙红良 编辑:沙红良

大通水文站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大通水文站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颁布施行。水文下游局大通水文站组织全站职工认真学习和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通过学习,大家认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的颁布施行,提高了水文在民众心目中的地位,为水文事业的蓬勃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讨论中,大家深深感觉到水文工作为防治洪、旱、涝等自然灾害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保护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同时大家还紧紧围绕《水文条例》赋予水文职工的权力和义务,以及水文设施保护等内容,联系实际畅谈如何按照《水文条例》的要求加强水文管理,规范水文工作。(沙红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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