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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水文局关于聘任制改革方案审查意见》体会之三

时间:2004-05-13

学习水文局关于聘任制改革方案审查意见之三 学习《水文局关于聘任制改革方案审查意见》体会之三 ——小议未聘人员安置 中组部、人事部78号文件中要求“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未聘人员安置制度”。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精减裁员,鼓励竞争,促进流动,改善结构、提高素质,就必须要妥善安置未聘人员,这也是实施试行聘用制改革能否顺利进行的一个关键环节。 水文局改革《方案》中“在竞争上岗前,提供一次内部退养机会”。可以理解为二层含义,一是可理解为体现组织的关怀,组织上还是讲“情意”的、是“人性化”的。二是留有充足的时间让那些“底子薄”、“功底差”一些的没有多少竞争力的人员去考虑“走”还是“留”来作出选择。如长江下游局在认真总结02年底竞争上岗成功经验基础上,于今年元月又出台了《长江下游局关于内部退养人员的有关规定》,其中该规定中有“在正式竞争上岗前现在岗的正式职工要求内退的、每提前一年内退给予一次性适当奖励”。这样的做法不但体现了组织上“人性化”的关怀,又有利于为下一步积极稳妥地做好该局全员聘用制改革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方案》中“参与竞争的未上岗人员,一律作未聘人员处理,享受规定的未聘人员待遇”。有了前面的前提,就是说前面己经给了你“时间”考虑“出路”,再没有竞上岗,就只能亨受未聘人员待遇了。 江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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